一、SWBL与电放的关系
SWBL(Sea Waybill,海运单)与电放常常被混淆。通常在提单签发后,代理会扫描发送给你,你只需将扫描件转交给客户,即可办理换单。
若是正本提单,则必须由你本人持有纸质提单,并寄送至国外,客户才能换单提货。
二、电放提单与海运单的区别
电放提单:指由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的、带有 “Surrendered” 或 “Telex Release” 标记的提单副本,可以是扫描件、复印件或传真件。
海运单(Sea Waybill):是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,用于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、承运人已接管货物,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收货人的事实。
三、基本作用
电放提单:
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;
是运输合同的证明;
是换取提货单的依据。
海运单:
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;
是运输合同的证明;
在经济纠纷中,可作为货物担保的凭证。
四、具体含义
电放(Telex Release):即“电报放货”的简称。国外承运人保留正本提单,并通知目的港代理,收货人凭盖有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及保函即可换单提货。
正本提单(Original B/L):由承运人、船长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的正式提单。发货人若选择电放方式,则需将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并出具保函,由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。
五、海运单的法律问题
法律适用:海运单属于运输合同的证明,通常适用《汉堡规则》及相关国内法。至于《海牙规则》或《海牙-维斯比规则》是否适用,目前学界存在分歧。
收货人法律地位:海运单规则确立了代理原则。托运人不仅为自身利益,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订立运输合同。因此,收货人被视为合同当事人,有权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。
货物支配权:在使用海运单时,托运人可在承运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,以书面形式变更收货人,从而继续掌控货物。